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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油化工总承包资质代办

发表时间 : 2019-07-02 23:36
   石油化工总承包资质简介:石油化工总承包资质属于建筑总承包资质之一,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的工程业务,申请石油化工总承包资质证书需要建筑企业满足一定的条件要求。

石油化工总承包资质办理材料

行政许可申请人承诺书(电子文件,需要申请人自备,按格式要求填写,法人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)

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(电子文件,需要申请人自备,按格式要求填写,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)

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》(系统填报)

企业章程(原件上传)

办公场所证明,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;属于租用或借用的,出具出租(借)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(入库数据导入)

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,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;属于租用或借用的,出具出租(借)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(资质标准中没有要求的可以不用提供)(入库数据导入)

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(资质标准中没有要求的可以不用提供)(入库数据导入)

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(不需提供书面材料,入库数据导入)

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、执业资格证书、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(入库数据导入)

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基本情况及业绩表(资质标准中不考核的不需提供)(入库数据导入)

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职称证(入库数据导入)

技术工人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(入库数据导入)

法定代表人社保承诺书(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)(按格式要求填写,法人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。2018年12月20日开始使用法定代表人社保承诺书,之前需提供养老保险交费发票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)

       以上是由新玛工程管理为大家提供的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!新玛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资质代办解决方案,让您优先享受资质代办,转让等多项服务!如有需要请您拨打免费咨询热线:181-6886-308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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